分析当今保险:最近看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,我来向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的现状,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。1,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80%是在诈骗客户。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。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,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。例如: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,向该保险公司投诉,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公司。这时连投诉也是“瞎子点灯白费蜡”。业务员在保险公司只呆一个月的大有人在,呆两年的不到7%,呆五年不到2%。目前,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错时有一句统一的口径“现在中国的保险业还没有规范,我们都还在学习”来为自己开脱。我们不妨要问一下:“你们在学习,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?”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公司不成文规定。十年前是这句话,今天还是一字不改。2,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,因为,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,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,所以,一旦打官司,吃亏的是客户。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,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,可能80%是要上法院打官司,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,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%,除非你放弃理赔,在这80%中能胜诉大概是15%,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,能获正常理赔是20%。因此,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%。3,分红型保险: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,更是将“活钱”变成“死钱”.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两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,合同期内,客户要解除合同时,保险公司是要扣相当一部份金额.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。因此,该险种是保险公司最赚钱的险种。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,否则,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。它的最好作用应该大概是用来洗黑钱。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最爱,把那些来历不明的“黑钱”以他们的子女名义洗成了”合法”赚得。保险公司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最佳场所。记住!所谓“保险”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,不是用来理财的,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。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,可以做基金和国债。所以,分红型保险是以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。